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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日回馈,红包返利?朋友圈这种骗局,瞄上你家孩子了!


2020年5月的一天

小禾的朋友圈连续更新了几条信息

小禾 

过生日发福利,给我发红包,多倍返还,名额只有10个,先到先得

26分钟前

小米,小夏,小君

小君:真的假的啊?

小雪:土豪我们做朋友吧

小禾:是真的,有截图



一时间,小禾好友们的朋友圈被她的信息刷屏

好友小君知道小禾家庭条件不错

平时出手阔绰,便信以为真

便给小禾微信转账2400元


本来还在观望的小雪

看到了小禾发布的【成功返利】的截图

便火速也转了3200元


像她们一样,向小禾转账共有4位好友

转账总金额达一万余元

但等待她们的却是……


小君

小禾,说好的返利呢

小禾

天呐,我的微信号被盗了,那些内容都不是我发的,你们转过来的钱都被人转走了!



事实真的如此么?


该案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,发现这是小禾及其男友实施的诈骗犯罪。


正在读高三的小禾,因为疫情的原因一直在用手机上网课。由于父母在外经商,缺少父母和学校监管的小禾在网上认识网友小夏,逐渐的两人就发展成男女朋友。

但,仍是未成年人的小夏,却不是没有故事的男同学。他还是一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的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。在确定和小禾的男女朋友关系后,他便频繁向小禾借钱,但小禾早已把家人给的生活费花光,并且小禾也发现小夏和其他多名同龄人结成团队,用租用、借用的他人微信账号在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。

5月8日上午,小夏再次向小禾借钱,单纯心软的小禾提出把自己的微信账号提供给小夏。于是小夏在小禾朋友圈发布“过生日返现金”的虚假信息,并使用事前制造好的诈骗模板以及他人成功返现的虚假截图,实施诈骗。



小夏系未成年人,在取保候审期间,不知悔改再次实施诈骗,已于2020年6月24日被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,现在审查起诉阶段。


乐清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该起诈骗案时,发现小禾是一名高三生,且已参加完高考。案发后,小禾表示非常后悔,并表达了对大学的向往。


“小禾是初犯,且仅是将自己的微信账号提供给他人实施犯罪,在共同犯罪中起到辅助作用,属于从犯。”检察官在考虑如何对小禾进行处理。


在随后的调查中,检察官了解到小禾家属主动联系4名被害人,已退还全部诈骗款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。同时,检察官主动向小禾辩护律师、家属和班主任了解情况,发现小禾父母长期在国外,平时跟爷爷奶奶生活,这也是导致其疫情期间使用手机网恋并轻信他人的理由之一。


考虑到对小禾之后的学习、工作的影响,乐清市检察院于8月24日下午,在柳市检察室召开公开听证会,邀请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监督员、柳市镇妇联负责人、公安机关经办人、小禾的班主任及辩护律师等人参加公开听证会,听取各方意见,希望能作出最为公正合理的决定。






与会人员都表示,虽然小禾的行为已触犯法律,构成刑事犯罪,但是鉴于情节轻微,可以给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,不然这个污点可能会跟随小禾的一生,直接影响不久后的高考志愿填报、入学就读,甚至影响今后的就业。


同时,检察官也建议学校将本案作为典型案例,展开相应的普法宣传教育,并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、网络的管理和引导教育工作。另外,检察官也与小禾的家属积极沟通,希望家属能在日常生活中多给予关爱、多进行教育,让懵懂的小禾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及时改正,不要再犯。小禾还年轻,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。


8月27日,乐清市检察院对小禾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。






检察官提醒:

1.诈骗套路无穷尽、蝇头小利不能贪

现今,关于防诈的普法宣传一直在全面推进,司法机关对诈骗犯罪也是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,然而骗子的骗术也是在持续翻新,层出不穷。这就要提醒广大的群众,天上不会掉馅饼,蝇头小利不能贪。

2.个人账号管理好,刑事责任同样担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,构成诈骗罪。其中,诈骗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
文丨南俏俏    编辑丨郑雯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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